日照养老院中心供氧系统工程方案建设

2026-09-13 日照中心供氧

日照地区养老机构中心供氧系统建设,应依据国家标准《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》GB50751-2012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6R303执行。该图集明确适用于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养老建筑医用气体系统,为工程设计提供了直接的技术依据。养老院作为老年人集中居住场所,入住者中多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或心脑血管疾病患者,对氧疗的依赖程度较高,且老年人整体疏散能力较弱,系统设计需在保障供气可靠性的同时,充分考虑安全防护与应急响应需求。

医用氧气供应源应由主气源、备用气源和应急备用气源三部分组成,备用气源应能自动投入使用。养老院可结合用氧量规模选择供应方式:用氧量较小的机构宜采用医用氧气钢瓶汇流排作为主气源;规模较大或护理型床位占比较高的机构,可选用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组。主气源储备量应满足至少3天用氧量,备用气源储备量不低于24小时,应急备用气源需保证生命支持区域4小时以上供氧能力。应急备用电源为强制性要求,确保市电中断时系统持续运行。

管道材质应采用脱脂无缝铜管或不锈钢管,所有与氧气接触的管材、阀门及密封元件均须经严格脱脂处理。管道敷设应遵循路径短、压损小的原则,主管道沿管井垂直敷设,分支管道引入各护理单元。氧气管道应坡向气源方向,坡度不小于3‰,防止管内积液。焊接作业必须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焊,防止管内氧化产生焊渣。管道穿越墙体、楼板处应加设套管并作密封处理。

系统应设置两级减压:一级减压位于供氧站房,二级减压箱设于各楼层,确保末端供氧压力稳定在0.4至0.5MPa范围内。每个楼层病区应安装区域阀门,便于分区控制和维护。

病房床头应安装医用供氧设备带,集成氧气终端、呼叫器及电源等功能。氧气终端推荐安装高度为距地面1.3至1.5米,选用具备防错插、防泄漏功能的快速插拔接口,并配备流量调节装置。系统监测报警装置应具备气源压力超限报警、储量低位预警及设备故障提示功能,报警信号需同时传送至护士站或值班室。

供氧站房不应设置于地下或半地下空间,须保证良好通风,氧气干管上应设置手动紧急切断装置。站房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,并配置氧气浓度监测报警器。系统安装完成后,须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,试验介质采用干燥无油空气或氮气,各接头处涂中性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泄漏。报警系统联动功能须逐项验证,包括超压报警、欠压报警及备用气源自动切换等。验收合格后,应对养老院操作人员进行培训,内容涵盖日常开关操作、紧急切断流程及备用气源切换方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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